“你……”黎靈伸手想抓住他們,他們又巧妙地躲避開,“還我的錢,還我的衣服!”
“想得美!除非你今晚陪我們兄弟倆!”倆小混混看着黎靈火爆的身材,按耐不住心中的火焰。
“搶劫啊!救命啊!”黎靈看到巡警,感覺十分親切,大喊道。
“快走!”他們一加足油,馬上消失在小巷中。
“誰搶劫了!”走過來的只不過是手拿電棍的輔警。
“都走了!”黎靈失落地說道,“我的錢沒了!”
“跟我回去錄口供吧!”輔警見怪不怪地說道。
“啊?”黎靈覺得牢飯一輩子只喫一次就夠了,“我什麼也沒丟啊!”急忙反口,何況這次去肯定連茶都不會有,怎麼會有牢飯呢?說好聽點是協助辦案,不好聽就是擾亂治安!
“你剛纔明明喊救命的!現在怎麼改口了?”
“我在練習臺詞不行嗎?”黎靈努瞪他一眼,“我明天要上臺,練習一下臺詞也犯法嗎?”
她假裝很生氣,囂張地看了一眼輔警,就囂張地往前走。
“以後,不要再打街上練習這種臺詞!擾亂治安!”輔警大聲呵斥道。
“去NMD!”黎靈覺得今晚幾乎要把自己能會罵人的話都用盡了。
黎靈感覺自己就是一隻無依無靠的流浪狗,沒有喫,沒有穿,最後餓死在街頭,也沒有人幫收屍,越想越覺得悲慘,忍不住想起了一首悲慘的歌曲,而且自己就像是歌曲中主角,哪首歌是這麼唱的:“兩隻老虎,跑得快,跑得快,一隻沒有眼睛,一隻耳朵,真奇怪,真奇怪……”
黎靈從小就不喜歡唱這首歌,理由是:都殘疾成那樣了,還要被人家取笑着,真是天沒天理,人沒人性!
一陣吵鬧聲傳來——
“放開我!”
“放開我!敗類,人渣!”
好熟悉的聲音啊!好熟悉的相貌啊!
黎靈看着眼前醉醺醺的一個柔弱的女孩子,被幾個大汗攙扶着,那樣子怎麼看怎麼像霸王硬上弓。(未完待續)